昨日,財政部、工信部、保監會聯合在京召開電視電話會,部署首臺保險補償機制政策試點工作。確定從2015年起開展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。
財政部、工信部、保監會聯合印發的《關于開展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指出,重大技術裝備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。由于其技術復雜、價值量大,且直接關系用戶企業生產經營,在首臺(套)產品使用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,面臨市場初期應用瓶頸。建立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,是發揮市場機制決定性作用、加快重大技術裝備應用推廣的重要舉措,對于促進裝備制造業高端轉型、打造中國制造升級版具有重要意義。
試點期間,主要對列入《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》的裝備產品進行保險補償。《目錄》由工信部牽頭制定,并根據重大技術裝備發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。對制造《目錄》內裝備且投保定制化綜合險的企業,中央財政按照不超過3%的費率和年度保費的80%予以補貼。補貼時間按保險期限據實核算,原則上不超過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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